郑 重 声 明
我会及周星会长本人从未参与其他任何社会机构组织的有关物业管理企业的评选活动。
我会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相关信息均在协会网站上(www.bpma.org.cn)发布。所印发的正式文件会邮寄给各会员单位,无特殊要求不以传真、电话的方式与会员单位联系。
请会员单位认真核实其他社会机构组织的评选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提高警惕,谨慎对待,以避免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或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
电话:010-63397262、63397860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